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警察同志,我家窗户底下有一只猫头鹰,看起来伤得很重,你们快来!”近日,吕梁汾阳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的求助电话,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猫头鹰蜷缩在居民楼窗台下,无法飞行。

经初步观察判断,该猫头鹰疑似撞击玻璃窗户后受伤。为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或引发居民恐慌,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的猫头鹰转移至提前准备的纸箱中,并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协助处置。经专业人员鉴定,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目前,该猫头鹰已移交林业部门接受进一步救治。
温馨提示:广大群众若遇到受伤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接触或喂养,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