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 2025年1月初,小王在网络上结识一名自称为军人的“陈某某”,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双方发展为网恋关系。2月初,“陈某某”开始透露“难处”,称部队有纪律,银行账户不能随意接收大额款项,但自己有重要资金要周转,要求先转到小王卡上帮忙暂存。出于对“军官”身份的信任和恋爱中的情愫,小王毫不犹豫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次日,小王的账户便陆续收到30万元转账,之后按照“陈某某”的要求将其中的10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
转账刚结束,“陈某某”又向小王提出新的要求:称这笔钱放银行卡不安全,黄金保值又好变现,以自己在部队不能外出为由,让小王帮忙去金店买成金条,邮寄到“陈某某”指定的地址,并承诺事后给小王3万元辛苦费。小王虽觉得频繁转账、突然购金的要求有些蹊跷,但在男友“军人信誉担保”的甜言蜜语和高额报酬诱惑下,还是按要求行动。她分三次前往不同金店,用涉案资金购买了20万元的金条并邮寄至对方指定的地点。经查,小王银行卡接收的30万元均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涉案赃款,所谓“军官”男友实为诈骗团伙成员,利用黄金易转移、易变现的特点,通过王女士的操作转移赃款、逃避追查。目前,小王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三要三不要”
1.要核实身份,不要轻信“人设”:对未见面的网友保持理性距离,通过多种渠道核实真实身份,避免被情感迷惑。
2.要拒绝“特殊任务”,不要心存侥幸:坚决拒绝代收不明包裹、转账汇款、代买贵重物品等要求,此类行为可能成为犯罪工具。
3.要留存证据,不要盲目行动:发现网友提出异常要求时,及时截图保存聊天记录,可疑情况可向警方咨询或报案,切勿因“赚好处费”陷入犯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