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共建 > 检察 > 正文
李蓉蓉:以评议为镜明不足 以观摩为师促精进
2025-11-2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2025年6月,最高检第一评议小组莅临霍州,对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庭审进行观摩评议。11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评优结果揭晓,该案件获评“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11月21日,临汾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总结大会召开,对表现突出的办案团队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该案件办案团队中1名同志荣记“三等功”,2名同志荣获“嘉奖”,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时荣获“优秀组织奖”。

  以评议为镜明不足  以观摩为师促精进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蓉蓉

ScreenShot_2025-11-28_104021_969.png

  近期,我有幸经历两场特殊的“业务历练”——接受最高检第一评议组对出庭公诉能力的专项评议,又现场观摩上级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前者如精准“体检”,帮我照见基层办案与高标准的差距;后者似标杆“示范课”,让我触摸到公诉工作的高阶境界。这两次经历,我不仅在专业知识上得到提升,更对我的职业信念是一次深刻洗礼,让我对“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诉人”有了更清晰的答案。

  最高检评议

  在质检中蜕变,于反思中成长

  接到最高检评议组的出庭评议通知时,我的心情既紧张又期待——这不仅是对我们团队办案能力的考验,更是一次难得的“拜师学艺”机会。我们承办的案件,是银行从业人员与金融中介机构内外勾结,通过债券交易套取银行利益的职务侵占案。刚接触案卷时,“做市商”“过券”“T+0交易”这些专业术语像“拦路虎”,让我一度无从下手。记得那些天,我下班后抱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办法》逐字啃读,周末又主动联系银行的朋友请教,这个过程让我真切体会到:办理新型经济犯罪案件,没有“半个行业专家”的底气,就看不透专业表象,更抓不住犯罪本质。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在备战庭审的日子里展现的淋漓尽致。确定开庭时间后,团队几乎每天都在“头脑风暴”:“三纲一书”改了一版又一版,模拟讯问练了一遍又一遍,只为精准预判每一个可能的争议焦点。我负责的举证提纲,从最初六十多页的“面面俱到”,到最终庭审时二十几页的“字字关键”,背后是团队成员逐页推敲、逐点打磨的心血;为了补充一个佐证细节,又会连夜核查证据。现在回想,那些反复修改的文档、密密麻麻的批注,不仅是案卷的组成部分,更是我们公诉人“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的初心见证。

  评议环节,最高检评议组的点评让我既暖心又警醒。他们肯定了我们制作的“交易链路图例”——当我在法庭上展示那张图时,看到旁听席频频点头,原本复杂的交易过程瞬间清晰,那一刻的成就感至今难忘。但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评议组指出的问题:基础文书格式存在疏漏、讯问时对关键细节挖掘不够深入、质证阶段回应辩护意见不够精准。这些点评句句戳中要害。记得评议结束后,我坐在会议室里反复翻看评议记录,突然意识到:以前总觉得“案子办得差不多就行”,但这次才明白,公诉工作没有“差不多”,每一个文书细节、每一次庭审回应,都连着法律的尊严与司法的公信力。

  这次评议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在专业能力上的“短板”。出庭评议活动虽已结束,但解决问题的脚步不能停。现在每次审查证据,我都会多问自己一句“程序是否合规、证据链条是否完整”;起草起诉书时,会严格审查格式、反复推敲表述;哪怕是日常办案,也会主动和同事模拟庭审,在实战中打磨应答能力——我知道,只有把“精益求精”刻进办案习惯里,才能不负胸前的检徽。

  庭审观摩

  在零距离中震撼,于感悟中看齐

  如果说最高检评议是“把脉问诊”,那现场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就是一场让我心潮澎湃的“标杆示范课”。走进庭审现场,看到庄严肃穆的法庭、神情专注的公诉团队,我的心跳不由自主加快——这不仅是一次业务学习,更是一次对职业初心的叩问。

  该案被告人受贿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余年,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还多次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案情之复杂、证据之庞杂,远超我以往办理的案件。但公诉团队的表现,却让我看到了“专业”二字的真正分量:举证环节,他们用多媒体示证将谋利事项与收受财物“分组归类”,有争议的证据条分缕析、无争议的事实简明扼要,整个过程像“剥洋葱”一样层层递进,既让法官和旁听人员看清案件全貌,又牢牢掌握庭审主动权。

  最让我震撼的是法庭辩论环节。当辩护人提出“部分款项系人情往来”时,公诉人没有急于反驳,而是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权谋利”“单方面利益输送”三个核心点层层拆解。每一句话都基于证据,每一个观点都紧扣法律,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保持着理性克制,那种“不卑不亢、有理有据”的气场,让我由衷敬佩。

  而法庭教育环节,更让我感受到公诉工作的“温度”与“价值”。公诉人没有一味指责,而是结合被告人的从政经历,从他最初的勤奋敬业,谈到后来因“丧失敬畏之心、心存侥幸”一步步堕落,最后动情地说:“希望今天的庭审,能让在座的每一位公职人员引以为戒,守住初心、敬畏法律”。那一刻,我看到被告人低下了头,旁听席上也有人悄悄擦拭眼角。原来,公诉工作不仅是“指控犯罪”,更能“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这正是我们追求的“高质效办案”的深层意义。

  走出法庭时,夕阳正洒在检察院的门牌上,我忍不住停下脚步。以前总觉得“办好自己的案子就行”,但那天我突然明白:公诉人手中的权力,承载着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我们站在法庭上的每一次发言,都在传递法律的尊严与温度。

  价值重塑

  于细节处见真章,以初心赴新程

  如今再回望这两次经历,它们就像我职业成长路上的“双引擎”——评议帮我看清“不足在哪”,观摩让我明确“该向何方”。以前办理案件,我总想着“把事实查清、把证据固定好就够了”,但现在才懂得,公诉工作的“高质效”,藏在每一个细节里:是审查证据时,不仅核对内容真实性,更要标注提取程序、保管链条的严谨;是准备庭审时,针对职务犯罪案件梳理职权节点、针对经济犯罪案件细化资金流向的细致;是制作文书时,对每一个标点、每一处表述都反复推敲的较真。

ScreenShot_2025-11-28_104232_977.png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我感悟收获期间,一份惊喜悄然而至:那份凝结着团队心血的案件审查报告,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中,有幸获评“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我本人也在临汾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中荣获“嘉奖”。

  荣誉让我备受鼓舞,更让我明白:优秀的审查报告从来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办出来”的——是每一次证据核查的严谨、每一个法律适用的推敲、每一处文书表述的精准,共同铸就了这份认可。

  作为一名基层公诉人,我们或许很少遇到惊天动地的大案,但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命运,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今后,我会继续以评议为镜,在反思中补足短板;以观摩为师,在学习中提升能力,从证据审查到庭审应对,从文书制作到价值引领,把“精益求精”融入每一个办案环节,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初心,让胸前的检徽在每一次履职中闪耀光芒。

  编后语

  从评议中照见不足,于观摩间对标卓越。文章以“评议”与“观摩”为双翼,既照见差距,也指明方向,让我们看到一名新入职的检察干警如何在反思中成长、在对标中前行。高质效办案,始于对每个细节的较真,成于对每起案件的敬畏。在细节中追求卓越,在办案中践行信仰——这正是每一名检察干警不断前行的力量。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