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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其婧:公诉人视角下的“实战课堂”
2025-12-0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公诉人视角下的“实战课堂”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霍其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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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工作十余年的公诉人,我近期以评议员身份参与了全市检察机关首次举办的出庭支持公诉观摩评议活动。全程参与下来,我感触很深,这不仅是一次专业检阅,更是一次生动的学习与反思。

  三个深刻感受

  一是基层院高度重视,活动办得及时有效。许多同事反馈,今年4月的业务竞赛与培训是一次“理论充电”,而这次观摩评议则是真正的“实战课堂”。两者衔接推进,让公诉人的刑事业务水平有了实实在在的提升,办案更有底气、更自信。

  二是参评检察官的准备令人印象深刻。公诉人严审证据,精心准备出庭预案,有的主动放弃外出培训机会反复打磨,有的多次模拟彩排、优化细节。这份敬业与专业,值得敬佩。

  三是检察官助理在活动中扛起重任、快速成长。从证据梳理、审查报告撰写到举证PPT制作,检察官助理们独当一面。这不仅是工作锻炼,更是生动的“老带新”现场教学。正如一位检察官助理所说,在“跟着学、看着做”的过程中,既熟悉了流程,又获得了成长。

  在观摩中收获

  这次活动受益的远不止被评议人员。作为评议员,我以观察员身份坐在旁听席,对照出庭评议评分表对参评人员的文书制作质量、庭审表现及庭审礼仪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与全面评估。过程中,我既会对照他人不足反思自己,也会认真记录优秀做法,为今后的庭审工作提供借鉴。

  看到的亮点

  一是案件办理基本功扎实。审前过滤作用显著,精准认定犯罪事实,坚决剔除不构罪事实,对不构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切实履行审前把关职责。如在刘某甲诈骗案中剔除3起不构罪诈骗事实,对刘某乙重大责任事故案中一名不构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

  二是出庭支持公诉能力突出。讯问针对性强、举证逻辑清晰、法庭辩论焦点明确。如办理的段某某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案,公诉人运用多媒体图示,当庭展示作案地点、方式和逃匿路线,完整还原案件全貌,以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三是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部分基层院开庭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提升司法透明度与警示教育作用。四是评议交流成效显著。评议人员围绕庭审亮点与不足展开深入分析,系统梳理先进经验与创新做法;针对庭审中暴露的短板弱项,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及各地先进实践,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发现的不足

  一是法庭礼仪及庭审规范需进一步强化。有的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被告人未起立聆听,不符合庭审程序规范,公诉人未能及时纠正该问题。庭审用语不规范,有时使用“我”“我认为”等主观性表述,语气词较多,表达不流畅,影响庭审严肃性与专业性。

  二是法律文书制作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有的案件起诉书对犯罪事实的描述不够完整,未充分体现案件关键信息。如诈骗案件起诉书中未写明“涉案财物去向”相关内容,不利于完整揭示被告人“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三是公诉意见发表的针对性与对抗性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照本宣科,念稿子,未能紧密围绕争议焦点和庭审情况,充分运用证据与案件事实展开针对性的答辩,对抗性较弱。

  四是评议案件类型单一。评议案件均为一审公诉案件,未涵盖上诉案件、抗诉案件等类型,难以全面检验不同诉讼阶段的出庭支持公诉能力。

  作为评议员,我也注重收集一线办案的难点。例如电子取证程序不规范、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当事人法治意识薄弱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办案中既依法处理,又兼顾治理效果。

  “看人挑担不费力,自己挑担重千斤”。这次活动中,每一位参评人员的表现都可圈可点。庭审是法治的战场,愿我们每位公诉人都能以此次“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在每一次庭审中清晰表达、从容应对,让每一次出庭都成为正义的有力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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