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 段佳伟)为落实最高检、省院出庭公诉评议活动总结会议精神,提高办案质效和履职能力。12月9日,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旁听评议一起盗窃罪案件庭审,旁听后大家评不足、找问题、提建议,办案人员精准发力、复盘整改,切实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

该案是一起单人流窜盗窃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得谅解,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庭审现场,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定罪量刑问题,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当庭宣布判决。
打铁要趁热。庭审结束后,县检察院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召开庭审旁听评议交流会,参加旁听的干警反馈了旁听感受和意见建议。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建文指出“庭审整体流畅,但是作为简易程序案件,要善于运用新媒体示证等更高效便捷的方法,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分管副检察长强俊峰则强调“对被告人的法治教育是公诉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要从情法理多个维度深耕细作、强化释法说理,切实让被告人受教育”。第一检察部主任段佳伟作了表态,“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刻认识到出庭公诉能力是我们的立身之本,今后我将聚焦自身短板和不足,多学习、多思考、多改进,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质效。”承担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其他干警作了交流表态发言。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的“硬杠杠”。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旁听评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娄烦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