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安中成)在“仇官仇富”情绪偶被放大的当下,不少人对权力机关抱着天然的疏离感,尤其是手握审判权的法院,更易被贴上“高冷”“官僚”的标签。

但2025年12月9日下午,笔者在山西省中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阳法院”)第三审判庭亲历的一场庭审,彻底颠覆了这种偏见。从安检口的一句暖心指引到法庭上的循循善诱,这里没有“官威”,只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没有壁垒,只有为民司法的温度——这种久违的“人民味道”,在当下尤为珍贵,更显罕见。
这场由中航长城万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公司”)起诉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九局”)、山西中部引黄水务集团(以下简称“引黄水务”)的施工合同纠纷案,本是一起牵扯多方利益的复杂官司。
施工方完工后却面临结算无门的困境,转包方与发包方又相互推诿,这样的纠纷在同类案件中并不少见,很多时候都会陷入“举证僵局”或“情绪对抗”。
但中阳法院的司法实践,从当事人踏入大门的那一刻就开始释放善意:门卫安检人员依规安检、正常登记,并未机械执行流程,反而主动询问来意,耐心指引路线,甚至帮携带材料的当事人提了一把重物。
这种不带审视的热情,与山西省内个别法院的“过度安检”形成刺眼对比——那些法院的安检流程比机场还严格,甚至旁听需办案法官“亲自接驾”,律师与法警因通行问题发生争执的场景屡见不鲜。一边是“服务型安检”,一边是“防贼式戒备”,高下立判。
庭审中的反差更令人深思。个别法院的法官常以“庭审时间有限”为由打断当事人陈述,动辄搬出“法律条文”压制诉求,让本就处于弱势的当事人更显手足无措。
而中阳法院的法官一开口就直击要害:“来法院不是为了斗气,是为了解决问题。你们当初能合作,本就是奔着互利共赢去的,矛盾是后来产生的,总有解开的办法。”
没有官腔套话,只用最朴实的道理拉近距离。面对双方提交的繁杂证据,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逐笔梳理工程款流向,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释法明理,既点出中水九局代管账目的举证责任,也体谅中航公司濒临破产的困境。最终,在法官的疏导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愿意坐下来核对账目,就合法解决纠纷达成了共识。
据了解,这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司法作风,并非偶然。中阳法院早已形成“亲商便民”的司法传统:他们会主动走进企业解答法律难题,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法庭之外。
这与那些把“防民”当常态的法院形成鲜明对比——后者把安检门变成“隔离门”,把审判台架成“高低台”,本质上是官僚主义作祟,忘记了“人民法院”中“人民”二字的分量。正如最高法所强调的,司法机关的核心使命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那些“担心刁民要害朕”的戒备心态,恰恰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中航公司的维权之路充满坎坷,其在另一起同类案件中,曾因证据被对方掌控而陷入庭审僵局。但中阳法院的实践让我们看到:司法的力量,不在于摆出多么威严的架势,而在于能否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与温度。
当安检人员的热情消解了当事人的紧张,当法官的耐心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法律便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化解矛盾的工具;法院也不再是令人却步的“衙门”,而是真正能说理的地方。
这场庭审结束时,夕阳正照在中阳法院“司法为民”的牌匾上。那些个别法院真该好好看看:群众反感的从来不是司法权威,而是借权威之名的官僚做派;社会期待的也从来不是“特殊待遇”,而是被平等对待的尊重。
中阳法院的“人民味道”,不过是回归了司法的本质——可就是这种“本应如此”,在当下却显得尤为罕见。希望这份罕见,能早日成为司法领域的常态;希望更多法院能明白:法院的尊严,从来不是靠“摆架子”撑起来的,而是靠每一次公正审判、每一次暖心服务,在群众心中立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