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雒晓利)12月8日,山西高速一支队八大队指挥中心接到平台预警:一名驾驶员驾驶的晋J牌小车行驶至青银高速吕梁段,但其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
民警立即抵达吕梁东收费站进行布控。经现场核查确认,该驾驶人驾驶证仍处于被依法扣留期间。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一次记6分的处罚,并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引导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
以下行为均属于无证驾驶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机动车。
四、驾驶与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
五、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驾驶人员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因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常常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0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