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4日在河津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河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廉勤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和思路,锚定“双进”目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高质效实践检验强化政治建设,坚定坚决捍卫党的绝对领导
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遵循。
用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学习13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规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件,确保检察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开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题会议3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风险研判,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用高度的法治自觉勠力同心正风反腐。严格执行《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工作制度》,对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属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向市纪委监委通报情况52人。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提起公诉4件5人。对1起职务犯罪中洗钱行为追加洗钱罪提起公诉。我院办理的4起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腐败案件作为警示教育案例展示在市廉政教育基地。
用高度的检察自觉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落实集体决策制度,院党组议事153件,派驻纪检组监督“三重一大”事项49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召开专题会议3次,分层分类廉政谈心谈话61人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事项52件。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党课2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通报典型案例25件,整改问题198个,院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二、以高质效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有力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们坚持市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
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批准逮捕144件191人,提起公诉450件64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人。提前介入涉柬埔寨“11•11”跨境电诈专案,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起公诉7人。依法打击涉“两卡”犯罪,提起公诉35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47人。助力企业安全生产,督促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对21家建筑施工企业、170家交通运输企业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缴纳。
务实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58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10余万元;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民企权益保障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市公安局立而不侦涉企案件9件;监督市公安局对1件涉企案件撤案,被《山西检察工作简报》刊登;严格审查涉企案件强制措施与涉案财物处置,避免因财产不当处置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我院《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困境及对策研究》调研文章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评一等奖;开展“护航三晋品牌”专项监督工作,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3人,其中1件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全省优秀公诉庭”。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1名干警获评“全省‘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自觉促进高效能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88人、不起诉9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3.51%,轻缓刑处理占比58.05%。主动检调对接,与调解组织密切配合,对4件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中民事责任事项调解息诉,其中1案改编后在《山西法治与社会频道》播出。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促进源头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我院“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法治宣传活动被《检察日报》报道。
三、以高质效履职担当增进民生福祉,全心全意做实检察为民实事
我们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群众每一项涉检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有效处理来信68件,接待来访群众56人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办理工作,院领导包案办理申诉信访案件7件。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质性化解中央、省委巡视组转办信访案件11件。
深化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市综治中心设立“检察服务窗口”,从受理到答复让群众“最多跑一地”。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而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支持提起民事诉讼5件。完善律师现场、线上、异地阅卷工作机制,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15次。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13件,发放救助金25.3万元,其中1案获评运城市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现场展示优秀奖。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提起公诉1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不起诉7人,监督市公安局对不应当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撤案3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向市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磋商函2件,向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件。开展“共建平安校园”活动,进校园法治宣讲32次;邀请市实验中学200名师生参加庭审旁听进行普法教育,被《山西检察周刊》刊登。
四、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捍卫法律权威,无私无畏守护公平正义防线
我们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强”发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市公安局立案22件、撤案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4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27人,纠正漏罪3条。开展刑事“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监督纠正市公安局“挂案”28件,我院挂案清理工作经验被运城市检察院转发。推进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2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抗诉5件,我院提请抗诉的1起涉恶案,主犯刑期从十年六个月改判为十八年,该案被最高检《重大检察工作情况》收录为典型案例。深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市公安局执行“判处实刑未收监”违法2件20人,纠正市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违法13件,纠正市法院财产刑执行违法2件、羁押期限违法2件、暂予监外执行违法情形1件,纠正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违法17件、纠正脱管5人。
民事检察向“实”求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向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扎实做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件,向市法院发出程序违法检察建议5件,有效规范审判行为,保障诉讼程序公正;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针对违规终本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积极促进民事执行活动规范进行。持续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凝聚维权合力,帮助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17万元。
行政检察向“优”升级。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4件。消除追责盲区,建议行政机关对15名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防止“不刑不罚”。针对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超期未回复问题,向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针对行政案件文书超期送达问题,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开展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执行专项行动,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未移送执行的问题,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9个领域。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督促市卫生健康局对56个小区100台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器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农产品问题6起,罚款7908元,同时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对4批次不合格农产品及时下架作无害化处理。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专项工作,督促市僧楼镇政府处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2600吨;督促市交通局对39家维修企业整改危废问题35起,签订危废转移合同11家。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督促市人社局对11家在建工程项目完成工资保证金缴纳,督促市税务局追回15家加油站少缴税款及滞纳金499.48万元。
数字检察向“精”深耕。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持续深化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运城市率先实现四大检察领域20个一级监督场景全覆盖,全年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3个,成案36件。我院研发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模型,在最高检数字检察平台浏览量6033次,应用462院次(本省146院次,外省316院次),成案线索量436件,应用率居全省第一。
五、以高质效协同联动寻求共赢多赢,同心同行凝聚良法善治合力
我们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凝聚内外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传达学习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对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强代表联络工作,走访省级人大代表2次,邀请4名代表参加案件听证会4次,邀请3名代表参加我院刑事案件庭审观摩,向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检察周刊》102份。对两会期间走访代表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定了落实清单,确保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委员联络工作,邀请2名委员参加案件听证会4次,向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检察周刊》102份。对两会期间走访委员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定了落实清单,确保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76件,邀请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听证2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18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58期。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全年开展案件质量检查1339件、评查55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提醒函2份,对重点案件、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察4次。我院关于故意伤害案件专项分析报告获评运城市检察系统“二等奖”,1名干警获评运城市检察系统“案件管理数据质量核查能手”称号。
六、以高质效队伍管理提升干警素能,从严从实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我们坚持严管厚爱,聚焦新时代队伍建设新要求,以高站位检察担当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以理论学习凝心铸魂。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政治轮训2期。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三会一课”、“党建+部门周例会”、支部书记讲党课为主要学习阵地,开展日常政治学习85次,组织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的“共话成长路”活动15次,增强干警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以多维培养提能创优。打造“河享安澜•检跃龙门”河津检察品牌矩阵,推动党建、业务、文化深度融合,在去年子品牌“跃龙门•青年先锋队”获评最高检荣誉的基础上,又一个子品牌“跃龙门•检护企航”已报送运城市检察院参加“一院一品”活动。组织业务技能竞赛3次,各条线业务培训20期170余人次,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1名干警获评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8名干警获评省市优秀检察官助理、业务标兵等称号。制定《青年干警融岗培优深化创新制度》《重点岗位AB岗位设置的工作制度》等,为干警提供多角度实践机会,11名青年干警取得省市级荣誉。
以作风建设聚力增效。以市委巡察为契机,坚持新旧问题一起抓、彻底改,推动整体工作从补短板向促提升进位。聚焦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开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强化提升”“从严纠治检察人员违反‘禁酒令’、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3个专项活动,推动“严”成常态,“廉”成习惯,我院连续三年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各位代表,一年砥砺奋进,一度春华秋实。2025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起提请抗诉案件被最高检《重大检察工作情况》收录为典型案例,1场法治宣传活动被最高检《检察日报》报道,社区矫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应用率居全省第一,1起案件获评“全省优秀公诉庭”,1起案件经改编在《山西法治与社会频道》播出,司法警察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1篇调研文章获评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一等奖,1起案件获评运城市“初心护公正,担当暖民生”检察官办案故事讲述二等奖,2起案件获评运城市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现场展示优秀奖,2篇调研文章在《运城检察》刊登,院机关获集体荣誉6项,干警17人次获省市级表彰奖励。市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蓬勃发展,取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归因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护航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融入大局促发展的思路需要持续开阔;二是实现高质效办案还有差距,理念更新提素质的举措需要持续深化;三是建设高素质队伍还有差距,从严治检强作风的力度需要持续加大。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不放,全力破解。
202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改革与发展齐进。我们开展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锚定“双进”目标,全面建设“五区三城”,以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为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河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和更强法治保障。
2026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定筑牢政治忠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山西、运城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市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市委决策部署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二是以更强担当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平安河津”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助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纵深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对创新产业领域司法保护,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创新筑牢法治屏障。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力度,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为河津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以更实举措用心增进人民福祉。围绕“幸福河津”建设,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加大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办案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综合运用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机制,促进信访多元化解、系统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强化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全面落实检察环节诉讼权利保障、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等司法救济保护制度,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是以更实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围绕“法治河津”建设,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及时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行政生效裁判等的监督,强化裁判结果和审判活动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围绕法定领域依法充分履职,更好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
五是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围绕“文化河津、文明河津”建设,守正创新全面求强。锚定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文明根基,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涵养文明底蕴,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厚植人才沃土,激活“一池春水”,以“三个善于”为指引推动专业化人才和办案团队建设;深挖“优”质经验,强化数字赋能,把“河享安澜•检跃龙门”品牌打造成具有河津地域文化特色的优秀检察品牌。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全链条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结合全市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强化提升,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笃行致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不懈追求。2026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锚定“双进”目标,全面建设“五区三城”,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津实践的崭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许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