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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襄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要点
2025-12-2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邓海明)12月23日,长治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佳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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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三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忠实履行职责,围绕全方位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大局,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刑事“挂案”清理工作被最高检点名表扬,1件行政检察案件在全省做经验交流,2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6个集体和17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

  主动融入中心大局,以检察履职保障高质量发展

  0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决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98人,起诉275人。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7人,严惩毒品犯罪,起诉18人,纵深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55人,依法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8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2、全面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

  积极融入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提前介入监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5人,起诉7人,均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认真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移送涉案人员信息41人次,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03、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人。积极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违法“查扣冻”等问题,办理立案监督1件、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

  04、依法促进轻罪治理和社会治理

  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33人,最大程度转化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全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覆盖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安全保障、废旧物品回收行业治安管理、大学生安全教育等领域,均收到整改回复,堵塞了社会管理微漏洞,做实履职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恪守司法为民初心,以务实举措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01、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

  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1人,针对“以马肉冒充驴肉”案件,制发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合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维权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帮助追讨欠薪4.18万元,推动解决42名工伤职工保险待遇支付难题,实现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促进依法行政的双赢效果,该案例被《检察日报》刊登报道。

  02、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负责制等制度,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接待各类群众来信来访42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7件7人,为1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属发放救助金14万元,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03、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5人,起诉5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办理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1件。围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控辍保学”等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份。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教育,组织26名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进行防欺凌、反电诈等法治宣讲50余次,。开展“读四大名著讲法治故事”主题宣讲活动,选送的2名“小小法治宣讲员”荣获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四季花·法治之星”荣誉称号。

  04、护航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办理电动汽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制发《关于切实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增强了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开展防雷电安全专项排查,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雷击安全隐患;向煤矿安全生产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增强安全意识,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为公平正义贡献法治效能

  01、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监督

  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撤案8件。提前介入案件1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80件,将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提出纠正意见62件,均被采纳。

  02、强化履职做实民事检察监督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件。其中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法院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办理的宋某某诉某村村委会提请抗诉案,为村委会挽回集体经济损失26万元。该案例被《检察日报》刊载。

  03、精准发力做强行政检察监督

  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案件1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件,已被采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5件,确保对涉案人员“罚当其责”“罚当其错”,有效弥合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缝隙。

  04、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2件,与行政机关磋商结案9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力税务机关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近115万元;通过联合磋商、制发检察建议,与所辖镇政府、县文旅局等单位形成治理合力,促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得到彻底清理,历史风貌得以恢复,该案件治理成效被《长治日报》报道。

  05、坚定不移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深入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新模式,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覆盖监督点39个,办理线索成案52件。其中,利用养老金领取数字监督模型,筛查发现400余条异常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该案件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

  持之以恒强基固本,为素质过硬队伍锤炼法治本领

  0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各项工作,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口头或书面报告工作11件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集中学习1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以开展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体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02、聚焦素能提升锤炼检察本领

  紧贴人才培育需要,坚持理论研究、检察办案、业务竞赛一体化工作机制,让检察干警在“实训”中学习,在“实战”中进步。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0人次,发表各类检察理论研究文章12篇,多名干警被授予省、市级“优秀检察官助理”“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队伍素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03、深化廉政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链条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执行,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8件次,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全年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以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

  通过主动报告、联系走访、邀请座谈、通报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收集、转化和反馈工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6次。积极推行阳光检务和信息公开,在“阳光襄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期,服务律师阅卷86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运行在阳光下。

  2026年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全方位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1、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2、坚守法治担当,全力守护社会安全稳定

  3、强化服务自觉,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抓实“三个管理”,推动履职质效稳步提升

  5、从严管党治检,锻造素质过硬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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