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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丨运城永济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
2025-12-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2025年12月28日,运城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雷平在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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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工作回顾

  01、扛牢责任为事业强基,以高度检察自觉筑牢对党绝对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运城市委、永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检察工作首位,融入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次。

  全面接受“政治体检”,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实效,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出各部门及各业务条线的岗位廉政风险点56个,制定与风险点逐一对应的防控措施112条。

  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集中警示教育2次,通报典型案例6次,开展谈心谈话及廉政提醒12次。

  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全院干警主动记录填报重大事项30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4次。

  坚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交流研讨7次,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

  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载体,打造“牛风蒲韵”党建文化品牌,组织开展“魅力巾帼,花样检察”及“赓续红色血脉,筑牢法治根基”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锤炼党员干部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02、聚焦中心为大局服务,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108件155人,提起公诉276件329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04人、不起诉46人。

  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件,涉案金额3300余万元,全力追赃挽损,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办理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罪案件5件6人,全部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委、法院等协作配合,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追赃挽损共计1800余万元。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办理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15件21人。

  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监督,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排查各类涉企案件59件,发现线索2件。

  持续推进“空壳公司”专项清理,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目前已回复并整改完毕。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精准对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法治需求,在办理一起假冒“芙蓉王”卷烟的非法经营案时,依法向商标所有人送达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办理的兰某某、董某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入选“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食药、农资安全典型案例”;办理的冯某、俞某等3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运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不断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守护“魅力永济”。办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生态领域犯罪案件8件19人。

  依托“公益诉讼工作站”,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拆除违建3处、清理堆积物4吨。

  联合法院、河务局、农业农村局在黄河干流永济段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增殖放流点,与案件当事人达成生态修复补偿协议,目前共投放鱼苗6.5万余尾。

  联合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护山联盟”,通过联合巡查、数据共享、专业鉴定、损害修复等机制,精准打击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落实了110余万元生态修复资金。

  联合法院对2株树龄达4200年的古树发出司法保护令,推动10个村集体200余名村民成立护树志愿队,常态化开展古树巡查。

  03、坚守初心为人民司法,以高品质检察服务护佑民生福祉

  做好民生守护“答卷人”

  切实优化司法救助工作,重点关注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群体的综合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3.9万元。

  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共批准逮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件18人,起诉12件25人。

  守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伪劣食品案件3件3人。

  紧盯群众“救命钱”,持续推进医保诈骗专项整治,办理医保诈骗案件3件3人。

  深入开展涉农民工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8件,涉案金额共计5.6万余元。

  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包联的长处村修复中心池泊围墙,消除群众安全隐患。

  跨越千里为长眠异乡的卜祥瑞烈士正名,维护英烈权益案件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

  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

  “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7件8人,起诉7件8人。

  坚持挽救与惩治并重,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及不起诉决定20人,对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10人。

  持续打造“指南针·永护童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建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以“请进来+走出去”模式开展法治讲座46场次。

  针对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发出检察建议5份,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3次。

  探索回应人民法治诉求“最优解”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包联工作,组织干警30人次到张营镇常里村、长处村和杏南社区开展法治宣讲,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10余件。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宣传活动30余场次,用“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04、依法履职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9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17件,提前介入案件41件,监督立案14件,监督撤案2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24件,纠正漏捕、漏诉、漏罪6人,依法抗诉1件。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监管场所违规违法监督案件7件,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9件,办理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监督案件2件,切实维护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件。

  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件。

  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

  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

  深化做实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

  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件。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入所检查10余次,与戒毒人员谈心谈话20余次。

  高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件,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6件,涉及公共安全领域6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5件。

  05、接受监督为发展赋能,以高标准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以素能建设为检察增质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将8名优秀年轻干警提拔为院中层干部,担任内设机构正副职。

  精准培育人才,针对青年干警建立“青蓝计划”,通过压担子、传帮带、岗位练兵等方式加速成长。

  与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结对共建,常态化开展交流、学习、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到人到岗。

  1名干警在省院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称号,1名干警入选省院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运城市院人才库,7名干警获得运城市级荣誉。

  以文化建设为检察增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匠心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鹳鸣”。以“更上层楼”的觉悟和担当,推动高质效办案、深化协作协同、提升治理效能、守护美好生活。

  “鹳鸣”品牌从全国92个参选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以数字化建设为检察赋能

  通过运用大数据模型,刑事检察条线发现线索29条,立案29件;民事检察条线发现线索5条,立案5件;行政检察条线发现线索3条,立案3件;公益诉讼检察条线发现线索13条,立案13件。

  依据最高检成品油治理大数据模型,发现存在不如实申报税款的加油站22家,督促相关部门征缴税款及滞纳金430余万元。

  在全国大数据模型应用竞赛中我院位列全市第2,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试点单位。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打造“四个强市”、建设“幸福家园平安永济”,争当运城建设“一城两区三门户”排头兵的目标和思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推动永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以更高站位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二要以更实举措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实现新突破。

  三要以更优履职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彰显新担当。

  四要以更严标准在锻造检察铁军上展现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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