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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兴县人民检察院:从“在案十人”到“一网打尽”
2026-01-0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近期审结的刘某等13人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吕梁兴县人民检察院切实承担起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转变办案模式,精细化引导侦查,主动深挖彻查。通过审查,成功发现并监督公安机关对3名遗漏的犯罪嫌疑人追加起诉。本案的办理,全面揭开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网络,实现了从打击个别犯罪到摧毁整个犯罪组织的有效延伸,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刚性。

能动履职:

多措并举夯实追诉证据

承办人在审查该案件时发现,部分被害人陈述及同案犯供述中多次提及白某、康某、孙某三人,但该三人并未在案,其中,白某涉及的犯罪事实影响整体案件的量刑,情节关键。为夯实犯罪基础,承办检察官先后于2025年6月25日、8月25日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同步发出《补充侦查提纲》,明确列出需查明的问题及具体取证方向,同时,通过直接提讯在案犯罪嫌疑人、复核关键被害人陈述,围绕证据矛盾点深挖,成功获取了指向遗漏成员具体参与行为的新证言。

会议研判:

多方请示统一追诉标准

针对白某等遗漏人员的追诉问题,承办检察官就追诉对象的地位作用(是否构成恶势力成员)、犯罪事实的认定等问题,先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检委会,并向市人民检察院请示汇报。通过多层次、多部门的研判与指导,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确保追诉工作的精准性与合法性。在此基础上,我院于2025年10月30日向兴县公安局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兴县公安局于2025年11月3日将该三人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于2025年11月6日将全部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预防犯罪:

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通过成功追诉,彻底揭露了该恶势力团伙从策划层到实施层的完整组织架构,实现了“破网除根”。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相关行业监管漏洞和治理隐患,我院下一步将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法治担当。目前,被追诉人员均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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