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稷山县公安局 稷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非法违法生产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化工、易制毒化学品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运城稷山县公安局、稷山县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及相关非法违法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重点打击对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无证非法违法生产: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超许可范围,擅自从事化工产品(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2.隐蔽场所从事非法违法化工活动:利用废弃养殖场、闲置厂房、民房、仓库、院落或城乡结合部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设施、从事化工生产的。
3.挂靠或“厂中厂”非法违法生产:以挂靠、租赁、转包或“厂中厂”等形式,利用合法企业闲置厂房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
4.伪装经营:名义上挂靠“生物”"医药”“科技”“化妆品”等公司招牌,实际上非法违法从事化工“新材料”、产品生产的。
5.死灰复燃:已被依法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化工企业或窝点,擅自恢复生产或变相从事相关活动的。
6.违规实验与生产:利用实验室小试、中试装置从事工业化批量生产,或工艺来源不明、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非法投入使用的。
二、常见可疑特征(供举报时参考)
如果您在居住地或工作周边发现以下异常迹象,可能与非法违法化工生产有关:
场所可疑:偏僻角落、废弃厂房夜间突然灯火通明,或有大型槽罐车、厢式货车频繁出入;场地内有私搭乱接的工业用电线路,或大量使用锅炉、液化气罐。
气味异常:周边空气中经常散发刺激性气味(如刺鼻、刺眼)、酸腐味、臭鸡蛋味(硫化氢)或甜香味。
设备可疑:现场堆放有老旧的反应釜、蒸馏罐、储罐、塑料吨桶、铁桶,或设备锈蚀严重、管道私拉乱接。
排放异常:有不明车辆向偏僻处排放有色烟雾、刺鼻气体;周边沟渠或土地出现颜色异常(发黑、发红)的废水,水面漂浮油污或泡沫。
作业时间反常:通常在夜间、节假日进行生产活动,并伴有异常噪音或震动。
三、举报方式(你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1.稷山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2.稷山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359-5524228
四、奖励与保护
1.实施奖励: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件性质、危害程度、收缴数量等,给予举报人3000元—10万元奖励。
2.严格保密: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稷山县公安局
稷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