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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清明至,法律问题要“清明”
2026-03-2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清明将至,祭扫追思之际,更需警惕火灾隐患。近年来,祭祀引发的山林火灾屡见不鲜,不仅造成了重大的公私财产损失,更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临汾洪洞县法院梳理了审理过的相关案例,让我们以案为鉴文明祭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让清明更“清明”。

  案例一

  上坟烧纸引燃树苗,损失近700余万元

  2025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兄弟二人前往洪洞县某村祖坟上坟,该墓地位于洪洞县某某合作社树苗基地内。二人不听劝告,在坟前焚烧纸元宝、冥币等祭祀用品,王某某用打火机点燃玉米皮引火,大风将火星、碎屑吹至周边树苗,瞬间引发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造成被烧树木价值700余万元。

  案例二

  祭扫未防火引发山火,焚毁林场500余亩

  2025年3月,被告人刘某某与他人在洪洞县某村祖坟祭扫期间,其点燃冥币时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致使燃烧物被风吹落引燃周边杂草,进而引发大面积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517.94亩,488.16亩林木被完全焚毁,受损林木价值300余万元。

  审理结果

  上述两起案件中,三被告人均因祭祀时用火疏忽,引发重大火灾,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主观上无放火故意,但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结合案件损失数额、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除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外,还需对失火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并被判令履行民事赔偿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把火,焚毁的不只是莽莽山林,更是无数家庭的平安安宁。结合相关案例,洪洞县人民法院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一、严守法律红线,摒弃侥幸心理

  切勿因“只烧一点杂草”“坟前少量烧纸”而心存侥幸,一次疏忽、一念大意,都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引发火情,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二、恪守用火规范,及时报告火情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发现森林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2119。

  三、倡树文明祭祀,守护绿色家园

  烧纸钱、放鞭炮等传统祭祀方式火险隐患极大,极易引燃山林。倡议大家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环保、安全绿色的祭祀方式,既寄托哀思,又守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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