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当前,临汾霍州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全力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但也有个别人不顾公共安全,违反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对此,公安机关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疫情期间全市社会秩序稳定。11月23日,霍州市公安依法查处3起涉疫案件。
擅自经营1起1人
11月23日,政工监督室街面巡查民警在兴霍路巡逻中发现,高某富(男,现年44岁,霍州市退沙办坡底村人)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购买大量蔬菜准备回家进行售卖,被巡查民警现场查扣,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擅自外出闲逛2起2人
11月23日,刑警大队街面巡查民警在建材路段、桥西街路段巡逻中发现,成某平(男,现年56岁,霍州市北环路人)、郑某明(男,现年60岁,霍州市涧北村人)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闲逛,对该二人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