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11月26日,临汾霍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开元小区疫情防控巡逻中发现,王某田(男,霍州煤电职工)、王某良(男,霍州煤电职工)、张某梅(女,开元小区住户)、范某信(男,霍州煤电职工)无视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规定,经多次劝阻仍私自外出闲逛、锻炼运动,违反非必要不外出防控政策,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四人给予行政处罚。
11月27日,刑侦大队民警在开元小区疫情防控巡逻中发现,胡某某(女,54岁,开元小区住户)无视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规定,违反非必要不外出防控政策,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霍东公安提示: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各项要求,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