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2020年9月,洒水车司机郝某某与雷某某在道路上发生争执,郝某某在驾车离开时将雷某某轧死。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因部分证据存在疑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通过侦查实验、专家鉴定等科学论证,以及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审慎审查并请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专人阅卷、提审后,依法认定郝某某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改变了公安机关对该行为系故意杀人(间接故意)的定性。2021年1月25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以郝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2021年6月24日,古交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郝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判决后,被害人雷某某的母亲康某某因失子之痛,不服本案的罪名认定和对被告人的量刑,多次到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上访反映。
为了便于矛盾化解,12月13日,古交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晖前往康某某居住地古交市原相乡,会同原相乡党委书记郝拉平及乡镇相关人员到乡政府现场接访。在接访过程中,马晖认真倾听康某某等人的诉求,耐心安抚情绪,边听边记并不时询问重点问题,对反映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案情、解释法理、告知政策,为其指明了救济途径。经过马晖的耐心解答与沟通,康某某等人最终理解了法律政策,认可了判决结果,本次接访使得矛盾基本化解。
检察长接访,解的是难题,接的是民心。不仅在解民忧、听民声、暖民心中体现检察担当,更是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上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今后,古交市检察院将继续怀着为民之心,尽心为群众解决难心事,架起“检—民连心桥”,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让人民群众在办信办访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