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略,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放大惩治的震慑效应,强化制度的约束功能,筑牢自律的思想防线,做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敢、不能、不想贯通融合,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铁腕惩腐肃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021年7月22日,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浙江省委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张水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4日、8月19日,又接连发布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马晓晖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强化的当下,对于已步入歧途的党员领导干部而言,丢掉侥幸、迷途知返才是唯一正道。2021年以来,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许多仍怀揣避罪幻想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逐渐认清形势,回到相信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一年来,全省共有1529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三不”一体推进,“不敢”是前提。不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就谈不上保持高压、形成震慑。2021年,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594件,党纪政务处分20722人,移送司法机关799人。
聚焦“关键少数”,“打虎”态度鲜明。一年来,浙江严肃查处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美华,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宁波市海曙区委原书记褚孟形,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翁建荣等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2021年,浙江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省查处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过渡期内腐败和作风问题548起,处理78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18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2021年8月19日,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克服案件年代久远、有价值信息较少、人员潜逃位置不明等困难,将潜逃25年之久的原丽水市物资总公司经销部经理曾少建从贵阳抓获归案。去年至今,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114名,追赃挽损3.27亿元,持续释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
聚焦重点领域,瞄准突出问题强化治理
“我任公司董事长后,私心杂念多了起来,开始允许家人承接公司业务……”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法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是杭钢集团纪委在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时发现的。
为深入推进国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2021年初,浙江省纪委监委与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全省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8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其中国企领导干部亲属关联交易正是治理重点之一。专项治理中,仅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就集中核查处置重点问题线索435件,立案136件,移送司法机关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2人。
一年来,浙江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法、国企、教育、医疗、开发区、金融、供销、粮食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在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的同时,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靶向补漏,扎紧制度笼子。
针对开发区工程项目多、资金总量大、政策资源倾斜多、廉洁风险突出的实际,浙江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开发区(园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工作,严肃查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违纪违法案件164件167人,涉及违纪违法总金额49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00余万元。
聚焦政法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等问题,浙江纪检监察机关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各政法单位整治顽瘴痼疾,稳妥有序推进重点线索处置、重点案件查处、重点问题整治,一批失职渎职的政法干警受到追责,一批影响群众执法司法获得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受到查处。
为有力推动供销系统深化改革治理,浙江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查处为关键,以长效机制为根本,着力解决供销系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累计查办案件159件,处分16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进一步营造供销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同向同时发力,有效压缩腐败生成空间
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挖掘制度漏洞,在案结之后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惩处、整改、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2021年2月5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葛伟案。经查,葛伟以权谋私,单独或伙同其驾驶员等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累计达1600余万元。最终,葛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针对葛伟案暴露出来的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省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开发区、度假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深入调研,剖析共性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同时,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身边人”的管理,增强“不能腐”的思想自觉。
提高腐败治理效能,需要推动个案查处向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化。浙江省纪委监委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亲清政商关系,针对多起违纪违法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政商交往中权力期权化、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充当“白手套”等问题,协助省委出台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提出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严禁不当政商交往和社会交往行为、严禁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在规定期限内违规从事相关活动等“五个严禁”的行为规范,有效压缩腐败生成空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颜新文 通讯员 孙凯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