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韩成军一行深入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太原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汤德意等陪同。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田丰主持会议,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

韩成军一行分别参观了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及其他工作生活区等,并在两所检察官办公室现场指导工作。座谈会上,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田丰,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杨轲胜分别汇报了戒毒工作开展情况;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汤德意介绍了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场所分布、收戒情况,并对全省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检察监督试点近期工作作简要汇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蔡东海汇报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听取汇报后,韩成军对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检察机关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有利于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戒毒场所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提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执法公信力;二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探索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检察监督工作;三是明确工作方向,规范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执法活动。解决强制隔离戒毒难点问题,总结开展试点工作典型作法,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太原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明确目标,能动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拓展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新路径,为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