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 张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15日,临汾安泽县公安局在县城繁华地段举行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政法委副书记曹旭东,统战部副部长赵小红参加了活动。副局长孙剑带领国保、治安、网安、巡警、反恐等部门参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了《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并向群众细心讲解说明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公民应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安泽县公安局将继续发挥公安职能作用,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知识链接
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2、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4、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