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 王芝燕)日前,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西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常兴中街路口,一女子与执勤交警发生肢体冲突。该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常兴中街一路口南北向交通信号亮起红灯时,一女子驾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驶入路口,被执勤交警当即拦停。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女子不听劝阻竟将执勤交警打伤。
“这名女子闯红灯后,我们立即把她拦截下来,要求退回到等待区域,但其情绪激动,不愿配合。”在场执勤交警遂进行劝导说服,却不曾想在劝导过程中其突然向执勤交警挥拳,周边民辅警随即对女子进行了控制。期间,该女子将其中一名辅警左手虎口处抓伤,并用头盔和背包打砸另外两名辅警。随后,西街派出所民警将该女子带离调查。
目前,分局已依法以妨害公务对该女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