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等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成功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1年3、4月份,胡某某大量购入印有某知名品牌白酒注册商标的成套包装,包括酒瓶、酒盒、酒箱、防伪标识、专用胶带,在其租住的太原市尖草坪区一处院落内,伙同其妻子朱某、儿子胡某,用其购买的低价白酒和散装白酒,生产、灌装成假冒高档品牌白酒,通过物流低价销往全国各地。其中,胡某某负责采购包装及原材料并联系买家进行销售,胡某、朱某负责灌酒及包装。经查,胡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17万余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是加强诉源治理,促进行业监管,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为有效遏制假冒汾酒的市场空间,阻断销售链条,强化该类案件的源头治理,我院通过类案梳理、走访调研,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及时依法履职行业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积极参与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召开座谈会,并签署《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开展类案研判工作,认真梳理共性问题,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堵塞物流漏洞,提升保护知识产权的实效。针对假酒物流运输的漏洞,我院联合公安机关、邮政部门制定并签署《关于建立寄递可疑涉案物品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规定物流部门在发运过程中如发现可能系涉案物品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查验。该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工作事例。
三是建议从业禁止,防止再次犯罪,降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有效杜绝该类犯罪对象再次制售假酒,我院建议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对胡某良等三名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禁止其在规定期限内从事酒类行业经营,法院全部采纳我院量刑建议。
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并以此次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评选为契机,既要打击犯罪治已病,又要源头治理防未病,注重从办案中发现、培育典型案例,用好案例这本“法治教科书”,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