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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法院:佳偶分手成怨侣 诉前调解止纷争
2023-05-1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赵德君)5月16日,鲁山县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第二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因恋爱不成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2年1月,家住广西省宁明县的原告蓝某(男)与鲁山县居民被告郭某(女)在成都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期间二人为实现结婚目的,商定蓝某每月将固定的款项存入被告郭某的账户,用于二人购买婚房,该账户由郭某保管。后蓝某先后向该账户存款30万元。后双方因故分手,蓝某要求郭某返还该存款,但郭某拒绝返还并离开成都,返回鲁山。蓝某多次讨要,甚至报警,均未果,无奈之下,蓝某只好诉至鲁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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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前调解员张娜接到案件后,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且原告远在外地,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减轻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张娜决定通过互联网开庭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尽量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双方纠纷。

  5月16日,张娜将被告郭某约至法院,进行沟通,但郭某情绪激动且有抗拒、抵触心理,但张娜耐心细致的向郭某释法析理,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向郭某说明,最终,被告郭某同意向原告蓝某返还现金25万元。

  见时机成熟,张娜立即连线蓝某,通过互联网开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了诉前调书,郭某当庭向蓝某转账履行涉案款项25万元。至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通讯员:张娟 耿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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