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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不止 捷报频传!山西晋城城区公安再抓五名外省网上逃犯
2023-05-2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方志坚)为有效打击和遏制各类违法犯罪隐患苗头,山西晋城城区公安北街派出所、泽州路派出所瞄定目标,紧盯网上逃犯动向、广辟线索来源,持续加大对辖区逃犯追捕力度,接连抓获5名外省网上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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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街派出所

  北街派出所于5月16日在晋城高铁站抓获网上逃犯刘某辉(男,29岁,辽宁省大连市人)。经查,5月15日,受害人夏某、谢某通过网络以做任务返现为由被诈骗19万余元,所骗资金转入刘某辉名下账户,该刘因涉嫌诈骗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安徽省泗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泽州路派出所

  泽州路派出所于5月15日、17日,分别在城区一沙场、牛匠高速口、晓庄社区抓获网上逃犯牛某杰(男,24岁,高平市人)、李某东(男,29岁,泽州县人)、张某(男,36岁)、焦某(男,37岁,二人均系城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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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该四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上网追逃。同时查明,张某、焦某还因涉嫌诈骗罪分别被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上网追逃。

  目前,以上5人均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犯罪分子利用购买或租借的账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同时,经公安机关认定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也将面临严厉的金融惩戒。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切勿贪图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身份证件。同时,要保护好个人账户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账号、账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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