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 张伟)5月31日下午,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国刚、副支队长董文带领支队分级分类专班一行5人,到隰县调研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隰县午城镇、下李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大队长曹亚琴陪同调研。

曹国刚先后在午城镇水堤村、下李乡下李村实地查看了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及“两站两员”运行情况,仔细翻阅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台账、观看了管理站录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详细了解了乡镇党员干部包村包路段工作情况,听取了午城镇、下李乡党委书记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曹国刚充分肯定了隰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实施农村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政府88号文件精神的有力举措,是践行“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实际行动。希望各乡镇同交警部门紧密协作,联动配合,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就落实好下一阶段工作,他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是临汾市交警支队推出的特色工程,隰县大队全体民辅警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树牢工作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此项工作真正成为普惠百姓的民生工程。二是扎实学习先进经验。要认真学习“汾西经验”,最大限度凝聚“人防+技防”工作合力,以科技管理为支撑,向科技要警力。要继续健全和完善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着力提升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覆盖率。三是深入打造特色亮点。要从全县农村地区实际出发,以重点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方面为落脚点,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工作效能等方面为突破口,努力打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色亮点。四是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要持续树牢“事故可防、事故能防”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着力压实基层乡镇、村两级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构筑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