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5月28日,山西榆次公安郭家堡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酒店宾馆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某宾馆违反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在明知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规定的情况下未落实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榆次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处罚。
警方提示: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按照要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