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在线 > 山西 > 正文
【检察官释法说理】临汾曲沃:敲黑板!交通肇事后“中止逃逸”也是逃逸!
2023-06-0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刘鹏  张伟)交通肇事罪作为常见罪名之一,大家都耳熟能详,在司法实践中,不少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选择逃逸,但也有部分肇事者出于其他目的选择先行离开事故现场,后续再回到现场静候处理。对于此类情形能否认定为逃逸?近日,临汾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对该类问题进行了精准定性。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9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廉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送其女儿上学,驾驶至东韩村某一路段时,被害人秦某某驾驶电动车为超越同向驾驶的拖拉机,驶入对向廉某某所在的车道,并与之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秦某某被碰撞倒地后被同向行驶的拖拉机碾压,秦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事故后,廉某某停车对路人说“要送女儿上学,稍后便会回来”,20分钟后廉某某回到事故现场。廉某某因逃逸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曲沃县公安局以廉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致1人死亡,且事故发生后逃逸,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逮捕。

  分歧意见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廉某某发生事故后,以先送女儿上学为由离开现场,事后又回来接受调查是否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一种意见认为,廉某某之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是廉某某离开事故现场的动机系先送女儿上学,送完女儿后再回到事故现场,其主观上并非出于逃逸的目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廉某某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是廉某某不管以何种动机离开事故现场后回来,其先前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事后再次返回现场是中止逃逸的行为,但不影响先前逃逸行为的认定。

  评析

  笔者赞同上述第二种意见,即廉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如下: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本质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可见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将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案、抢救伤者等措施上升为法定义务。从表面上看逃避行为是逃离事故现场,貌似是作为行为,但实质上是不履行救助义务、不保护现场、不报告公安机关并静候处理的不作为行为。本案中廉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以“送孩子上学”为由驾驶肇事车辆离开肇事现场,未积极履行救助义务,也未报案,同时破坏了事故现场,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本质特征。

  2.交通肇事后逃逸主观目的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逃避法律追究”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和行政法律追究。肇事人不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属于“逃避法律追究”的具体表现形式。实践中,有些肇事者因害怕被殴打报复而离开现场暂时躲避,后又主动归案,一般不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本案中,廉某某在肇事后根据现场的情况,周围无案外人在场,更不存在被害人家属迅速赶到现场的可能,故不存在廉某某被殴打报复的可能性。廉某某本应履行法定救助义务,但置被害人生死于不顾驾车离去,表明其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心理和客观表现。

  3.交通肇事后逃逸客观上以实施逃离现场为表现形式。具体而言,是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故意逃离事故现场或相关场所,使自身不受被害方、群众或事故处理人控制的行为。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事故发生后,被作为肇事嫌疑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实施逃离现场行为的,一经实施即告成立,不论其逃离现场有多远或逃逸时间有多久,也不论其逃逸后有何举动均不影响对其逃逸行为性质的认定。本案中廉某某在发生事故后,公安机关将其确定为肇事嫌疑人之前一直处于逃离现场的状态,其逃逸已经成立,即使其最终放弃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主动到案,静候处理,如实供述,该事后“中止逃逸”的行为不得推翻先前对逃逸的认定,如果其事后返回现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

  4.“交通肇事后逃逸”认定过程中,应遵循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禁止重复评价是指在定罪量刑时,禁止对同一犯罪构成事实予以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法律评价。这一原则既约束定罪过程,又约束量刑过程。同一情节已作为定罪情节使用后就不能再作为量刑情节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对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本案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廉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据是其肇事后逃逸,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本案中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为本案构成要件之一,已作为定罪情节使用,是本罪的基本犯,应当在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

  检察官提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检察官提示:

  1.要谨慎驾驶,安全出行。驾驶时密切留意道路、车辆等异常,不确定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停车查看。确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这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驾驶人是否有责无关。

  3.在得到事故处理人员同意前,切勿离开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准确判定责任,同样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很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