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 张伟)“这些种子质量合格吗?是否建立相关销售台账记录?农药瓶是怎样回收的?”为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6月8日至9日,临汾曲沃县检察院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深入曲沃县各个乡镇开展农用物资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了解农资市场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查看农资经营店的资质、进货凭证、库存农资产品等,对种子、农药的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厂名厂址等信息进行了核实。“来我们这里买种子的都是附近村民,不会存在出售给农民假种子的情况,要是买到假种子,我这个店就没法干了,更何况,我们是先把种子给农民,不收种子费用,等农作物成熟后,我们负责收购,再从中扣除种子费用。”调查中,农资经营者向检察官说。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部分农资经营店存在销售台账不完整、未经备案销售玉米种子、未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等问题。针对调查发现的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曲沃县检察院以诉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职,加强对全县农资市场的监管,保障农民用上优良种子、减少农作物种子田间事故的发生、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同时,检察干警向农资经营者传达了“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宣讲了《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知识,提醒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曲沃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将持续聚焦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规范农资市场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