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襄垣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审查逮捕、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长治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人,同比下降61.54%,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6人,同比上升50%,不捕率为37.5%;提起公诉61人,同比下降20.78%,不起诉8人,同比下降57.89%,不诉率11.5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3人,同比下降33.75%,认罪认罚适用率80.3%。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2023年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已纠正1件,同比下降80%,采纳率100%。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3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违5件,已纠正5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违法提出纠正13件,已纠正13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违5件,已纠正5件。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23年1至3月,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2人,不诉率1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民事行政检察
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
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3年1至3月,该院共公益诉讼立案1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9件,同比上升11.76%。
四、控告申诉检察
2023年1至3月,该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件,实际发放救助金人数4人,共2万元,同比上升100%。
五、通用指标
2023年1至3月,该院入额院领导办案共计28件。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件,占31.25%;审查起诉案件19件,占2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