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临汾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履行长护险经办服务职责检察监督案”入选“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吉县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经费未及时有效支付,欠付定点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相应的保险费用:吉县长护险的商保承办机构为太平洋保险公司,协议服务机构为临汾市蓝云医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云医护”),上述两家单位与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医保中心”)在2021年度签订了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截止2022年年底,太平洋保险公司尚未支付吉县2021年度6—10月的长护险费用,其中欠付服务对象373700元,同时欠付蓝云医护相应的服务费用。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认为县医保中心作为长护险的经办服务机构,在长护险费用支付过程中可能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形,于是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

为调查具体欠费情况,该院先后去县医保中心(经办单位)、蓝云医护(服务机构)、太平洋保险公司(商保承办机构)调查取证,向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人员了解情况,获取了详实的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将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人员和每月停止享受待遇的人员信息进行比对,与县医保中心及服务机构核对支付情况,对欠费情况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
2022年10月28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县医保中心依法履行长护险经办服务职责,督促太平洋保险公司尽快支付吉县2021年度的长护险费用。县医保中心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与市医保中心积极沟通解决,给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其按照2021年度三方协议签订的长护险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该院并未停止监督,在后续跟踪监督过程中,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调取了其申请医保基本拨付的相关文件,确保费用切实支付到位。
典型意义
长护险费用得不到及时有效支付,损害了广大参保人(重度失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定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积极性。从宏观上说,这项工作体现了国家对参保患者的人文关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吉县人民检察院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积极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跟踪监督长护险费用支付情况,确保照护补助落实到位,行之有效地减轻了家庭负担,让失能家庭对长护险服务更有获得感,增强了重度失能人员的医养保障和重度失能家庭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