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古树名木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体现,是自然界和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长治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武乡县辖区内部分古槐树防护栏已经破损,且堆放较多杂物,周边环境差,不利于古槐生长。在发现这一线索后,县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就反应的问题展开专项整治,如在古树周边砌砖墙进行围栏保护,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日常管理和保护措施。经过武乡县检察院干警及时跟进监督,古树的生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公共利益得以维护。

检察官呼吁,古树名木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和科学价值。我们一定要共同保护好珍贵的绿色资源,以看得见的方式守护乡愁中的那抹“绿”!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条国家保护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长治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 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 (二) 攀树、折枝、挖根或剥损树枝、树干、树皮; (三) 依树盖房、搭棚或借用树干做支撑物; (四) 擅自采摘树叶、果实和种子; (五) 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污水污物、堆放危害树木生长的物料、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六) 擅自砍伐、修剪、移植、转让买卖; (七) 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