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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特辑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2023-08-1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刘鹏  张伟  郝雅绮)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近年来,晋城陵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3件、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以依法能动履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聚焦重点领域  依法能动履职

  以大气、水、土壤等资源领域为重点,针对建筑工地、路边等地露天堆放工程用砂、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且未采取围挡、苫盖等降尘抑尘措施,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隐患的情况,办理涉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件;利用无人机等技术设备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针对发现的河道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废,立案69件,督促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清理河道600米,清除各类固废200余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实地走访11乡镇30余个村落及社区古树名木保护情况,针对古树上悬挂灯笼电线、未悬挂保护标志牌、紧挨古树使用明火等问题,立案43件,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为全县范围内的254株古树名木挂上“身份证”、明确管护责任人。

  坚持诉源治理  凝聚保护合力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依法履职的“都管”,会同县河长办、林长办制定《“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进行明确规定,做到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持续加强沟通协作配合,通过联合组织巡查、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圆桌磋商等方式,构建“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机关监管+乡镇政府主管+村委会日常管护”古树保护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检察”“政协+检察”协同监督,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畅通线索来源渠道,促进工作同频共振。

  重视生态治理  擦亮发展底色

  坚持监督顺畅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以依法能动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及相关水生态治理责任主体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追缴水土保持费近15万元;针对某煤矿企业长期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问题,督促陵川县某局依法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足额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600余万元;深化综合履职,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办理赵某某等人采取破坏性手段盗挖林木案件,对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各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39600元,共恢复被毁林地2.97亩,种树200余棵,将被毁现场变为绿色海洋。

  今后,陵川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持续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托生态日、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以案释法等多形式多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以“检察蓝”用心用情守护好“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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