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枪爆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持续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加强对枪爆物品的管理,长治公安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强化上门宣传,形成了浓厚的清缴氛围,有效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

01、“交给你们,我就放心了!”8月12日,沁县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收到辖区群众贾某主动上交其父亲生前留下的自制枪支一支和子弹三发。近日,栗某在修缮老院窑洞时,偶然发现父亲生前留下的自制枪支一支和子弹三发,想到民警平时走访宣传时宣讲过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便主动将枪支和子弹如数上交至新店派出所。民警对贾某及时上交枪支子弹的行为给予肯定,并鼓励其多向邻居亲友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02、近日,群众范某赶到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麟绛派出所,主动上交“土枪”1支。

原来,范某在收拾自家库房时发现了1支“土枪”,想到平日里民警宣传的“缉枪治爆”法律法规知识,明白枪支属于违禁品,存在安全隐患,便第一时间到派出所将枪支上交。民警对其主动上交枪支的行为给予表扬,并鼓励其向身边群众宣传涉枪涉爆的危害性,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03、8月13日,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麟绛派出所在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小学附近的儿童玩具店销售仿真枪,经检查后民警发现,这些仿真枪均是无厂名、无厂址、无商标的“三无”产品,且外形、尺寸、颜色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如果近距离射击,足可造成人身伤害。民警当场收缴仿真枪5把,并将违法人员魏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魏某已被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枪支弹药属于危爆物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勿私藏。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