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 张伟)近日,在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刑事审判监督总结交流会上,晋城市院刑事抗诉工作指导组被表彰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优秀集体,市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焦佳佳检察官办理的武某某、王某某挪用公款二审抗诉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市院刑事抗诉工作指导组被表彰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优秀集体
市院刑事抗诉工作指导组成立于2022年2月,由市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第一、二、三、七检察部主任为成员,两级检察机关有关检察官共同参与,坚持抗前实质指导、抗后补查补证、全面审查履职、注重监督指引。截至目前,指导后支持抗诉案件的抗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抗诉采纳率由2021年的34.2%提升至2023年100%,居全省前列。
下步工作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要积极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刑事审判监督总结交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理念”,加强对诉判不一、二审上诉不开庭案件的裁判结果审查,落实拟抗诉案件备案审查机制,健全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全面、准确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刑事审判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