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升自我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8月29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古县晋峰中学开展“护安全·保平安”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上好秋季开学“第一课”,点亮平安“新学期”。

“心系师生平安、警校共创和谐”。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将持续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课间十分钟交通安全宣传等形式,普及“一盔一带”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广大师生在步行、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以及结伴同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指示,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逆行、不闯灯,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黑校车”和货运车辆,未成年人严禁驾驶摩托车,告诫同学们未满12周岁不许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乘车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呼吁广大师生在自身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积极倡导家人及身边的亲戚朋友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学生们自觉遵章守法、文明礼让、平安出行的理念,为“开学季”打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开展“秋季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新学期学生们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及紧急避险能力,对广大师生起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临汾霍州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自我安全防护能力,努力营造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良好社会宣传氛围。8月30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霍州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秋季新学期开学为契机,走进辖区春潮学校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

课堂上,民辅警结合典型的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交通安全常识及安全防护常识,教育同学们要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并针对学生们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时戴耳机听音乐、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不良行为,现场对学生们讲解了其严重危害性,并详细讲解了头盔如何选择及规范佩戴的重要性。最后,民辅警为师生发放了《2023年秋季开学前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呼吁学生们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积极作用,把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与家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同时倡导同学们争做文明交通“宣传员”,带动自己的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陆续走进各中小学校园,让同学们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提高“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站在新学期安全的“起跑线”上才能跑得更稳、飞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