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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11人被福安公安处罚
2023-09-0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福安公安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积极开展出租屋登记、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近日,福安市公安局依法查处11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11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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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罗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有两处出租房屋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经查,房东彭某某、蒙某某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后未对承租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其2人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9月5日,湾坞派出所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房东叶某某、施某某、谢某锦、谢某琴、陈某云、陈某惠等人未经报备出租房屋,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依法分别对以上6名房东处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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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至9月6日,城北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检查时,在辖区富春路、荷塘坪、王基岭的三处出租房屋,发现3名房东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民警对相关负责人未按规定上报流动人口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分别对以上3名房东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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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李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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