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为切实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人民提供高质量有保障的“新国标”头盔产品,10月8日,太原娄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紧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的专项检查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购买到合格的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以电动自行车专营店、日杂百货等销售电动自行车头盔的场所为主要检查对象,集中检查头盔是否为GB811-2022,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并建立进货台账,是否存在“三无产品”,是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经营者讲解产品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做好索证索票并建立健全进货台账,介绍了电动自行车头盔的最新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督促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户在经营电动自行车头盔过程中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头盔销售单位10家,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存在销售GB811-2010的头盔130个,已全部要求下架处理;发现销售“三无”头盔1家,已采取强制措施。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头盔违法问题依法处置,确保电动自行车头盔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