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 霍瑶)10月24日8时29分,山西介休公安义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某石墨公司烧高楼钢梁上有人欲轻生。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名男子站在约27米高的烧高楼钢梁上,情绪激动。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和其对话了解情况,一路遣散现场围观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稳定,一路想办法开展救援。经民警现场了解得知,二人随钢梁工程承包人来山西做工,向工程承包人结算工资未果后,便爬上工作的公司烧高楼钢梁上,以轻生的方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要工资。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该工程承包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要求其出面劝说钢梁上的两名男子,该工程负责人陈某表示愿意与其沟通工资问题,陈某结清二人工资后,两名男子从高楼钢架上下来。
经依法查明,赵某(男,42岁,河南人)、刘某(男,33岁,河南人)随陈某(男,37岁,河北人,工程承包人)于9月中下旬在某石墨有限公司工地上做工,赵某因觉得工地伙食较差,遂与刘某商量中途退出工程,并要求陈某结清之前的工资,陈某因结算工资的流程需要,无法及时支付二人的工资。赵某和刘某听说通过轻生的方式进行威胁索要工资更为有效,便进行效仿,站在高27米左右的钢架上威胁陈某索要工资,造成该工程停工数小时,严重影响单位秩序。
刘某和赵某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二人行为严重扰乱单位秩序,介休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和赵某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