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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魅影”?必现形!
2023-11-1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昼伏夜出,专门砸车玻璃盗窃,以为当“魅影”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法网恢恢,一举一动都已落入警察蜀黍的法眼之中!

  案情回顾

  自11月份以来,长治壶关县接连发生多起轿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的案件,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不安和恐慌。壶关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抽调刑侦大队、龙泉派出所的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专案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展开地毯式走访排查,由于犯罪嫌疑人异常狡猾,作案时间均选择在凌晨时分,且专挑停放于幽暗偏僻路段的车辆下手,现场也没有遗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侦破工作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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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困境,民警决定另辟蹊径,通过夜以继日的侦查实验和缜密的分析研判,并对获取的相关线索逐一排查,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轨迹。11月4日,民警经过布控蹲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查,从今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昼伏夜出四处流窜,一旦发现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内有财物,便用工具破坏车窗,钻入车内实施盗窃。经初步核实,张某共疯狂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深挖串并、追赃挽损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普法时间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砸车窗的手段多次盗窃他人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内的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少车主有这样的习惯,喜欢把物品放在车里,以为很安全,实在是错!错!错!长治公安提醒:汽车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尽量将车辆存放在有监控设施,或有人员值守的安全地点,下车时必须认真检查车门是否锁好,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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