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姚荣兴 石宝宝)为充分发挥公证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忻州繁峙县营商环境,发挥公证机构在公益法律服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公证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县公证处除在办证大厅的显著位置设置专版公示公证项目、收费标准、计价方式、收费依据以外,进一步添加专版公示了公益公证服务范围、减免政策以及申请退费的具体流程和条件等信息,并引导公证员积极参与到公益法律服务当中,践行为民宗旨,进一步发挥公证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公益公证服务范围
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口、农民工、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特色农业企业等特殊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为减灾救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协助党政机关开展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支持鼓励公证员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参与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参与法治扶贫活动,促进精准扶贫;扩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二、减免政策
1、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公证费;2、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40%;3、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50%;4、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费;5、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免收公证服务费用。
三、申请退费规定
公证办理过程中,因公证机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全额退还;由于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责任导致终止或者撤销公证的,按照双方责任大小协商退还部分费用,因当事人提供伪证、举证不实等原因不能出具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对已经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