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 牛泽菁)3月28日晚上7点,接到村民原先生电话,晋城沁水县嘉峰火金商贸城楼背后有只受伤的小鸟,嘉峰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及嘉峰派出所民警郭凯共同赶赴现场进行救助,经现场和县林业局沟通确认此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次日,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晋城市为民动物园作进一步救助。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近年来,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增多,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发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或非法猎捕、贩卖、收购、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主动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