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边志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消防总队“361”双轮一核驱动工程要求,按照省总队《关于实施“361”双轮一核驱动工程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361”双轮一核驱动工程北部协作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抽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内容,北部协作区依托总队除患攻坚验收评估工作,同时开展为期两日的“36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产品联合检查。

4月1日下午,大同、朔州、忻州工作组分赴对应支队,按照既定方案和计划,同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各工作组首先召开见面会,就《“361”双轮一核驱动工程北部协作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抽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并对此次交叉检查的开展时间、检查形式、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再次明确和部署。随后,各工作组随机抽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执法案卷各1本,对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事项网上流转、执法文书网上审批,案卷制作、执法视频记录、执法质量以及网上与纸质案卷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了考评。
4月2日,各工作组联合属地支队先后共深入12家社会单位,检查期间,严格按照《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查看相关台账资料,重点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销售、使用领域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如独立式感烟报警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门等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并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消防执法“微腐败”等问题进行了执法回访。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各工作组均制作了《消防行政执法回访单》《案件抽查记录表》《问题清单移交表》,并移交属地支队。

检查过程中,各工作组均对社会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严格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始终严守服务质量、守法诚信经营的底线,依法依规进行消防设施维保、评估、检测等业务等方面进行了强调要求。
联合检查结束后,“361”工程北部协作区及时组织召开了视频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交流,就此次工作开展存在的亮点及不足分别进行了商讨,对今后的工作方向进行了谋划。
此次联合检查暨研判会商是推动“361工程”落实落地的有力举措,对加强“361”工程北部协作区的交流协作,相互融合,以及强化北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