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 刘一凡)按照太原市国资委转发的《太原市档案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及集团公司通知要求,5月8日,太原市政集团一公司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会,部分班子成员、各科科长、参与贯标的相关人员以及办公室和劳资科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认真观看了由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组织的培训讲堂,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从档案事业法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重新审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新增的专章内涵,结合实际工作,讨论实践要求。
会议指出,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学、用心悟、踏实做,准确把握《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将档案法相关知识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下一步,一公司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为契机,立足工作实际,围绕优化档案管理机制、规范档案收集管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强化档案安全措施等重点任务,精准、安全、高效地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档案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公司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