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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灵石县委组织部:“三个强化”助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4-08-0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李长贵  周琪琛)近年来,晋中灵石县委组织部持续在巡察干部选配上下功夫、在巡察工作培训上花心思、在巡察人员考核选任上出实招,为该县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人才保障。

  强化巡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灵石县委组织部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巡察组人员产生及管理办法》,会同县委巡察办严把抽调人员“入口关”,建强用好巡察“三库”,2021年以来配合巡察办完成188人次的“三库人员”调整充实工作。每次巡察前,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会同巡察办研究选派一定数量的纪检监察干部、组工干部、优秀青年干部、专业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切实解决抽调巡察人员难的问题。2021年至今,共招录2名公务员到巡察办工作,招贤纳士调动6名干部到巡察办机关工作,抽调优秀干部78人次参加到巡察工作当中。

  强化巡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

  县委组织部严格执行《灵石县委巡察干部培养使用办法(试行)》,结合灵石县年度培训计划,将巡察工作培训作为各类主体班、进修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实现巡察工作培训全覆盖。同时,会同县委巡察办开展巡前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组内培训等方式,提高巡察组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解决抽调巡察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2021年至今,灵石县委组织部在八期主体培训班和四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纳入政治巡察培训内容,同时,邀请县委巡察办3名业务骨干进党校讲授相关业务知识。

  强化巡察干部选拔评优力度

  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年度考核中,优秀比例向巡察工作单位、参与巡察人员适当倾斜。干部选拔任用中,充分考虑在巡察工作中表现优秀、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2021年至今,共有13名在巡察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获得提拔和职级晋升,切实激励巡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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