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在线 > 山西 > 正文
房东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罚!
2024-11-2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冬季行动开展以来,临汾直属公安分局辛寺街派出所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摸清流动人口底数,严查严管严打各类违法犯罪,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持续开展出租房屋管理检查工作,对辖区内进行地毯式、车轮式排查,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管控,全力消除各类盲点、漏洞和隐患,织密织严防控网格,杜绝问题发生,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法律意识。

  11月28日上午,该所华州路警务工作站民辅警在辖区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中发现,某小区一出租房屋内有10名年轻人聚集,人员低龄混杂,其以临汾市尧都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用11台电脑和22部手机正在游戏陪玩APP平台营业接单,居民房屋商住混用。经核实,承租人并未按规定在派出所进行登记报备,社区民警立即将房东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李某某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辛寺街派出所依法对李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其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该所对公司员工进行了法律法规和防范电信诈骗方面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

  随后,该所还对其公司进行了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将此风险问题反馈至小区物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处理。

  临汾直属公安提醒:依法办理房屋出租手续是出租房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出租房管理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反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打击。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