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平台,及时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
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