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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应急局处罚一加油站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2022-09-14来源:编辑:

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张呈祥)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这些特种作业在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常可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从业人员心存侥幸无证作业,或因担心文化知识水平低、年龄偏大考试无法通过,或因用证情况紧急等缘故出现违法购买假证行为,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不认真核验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近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特种作业许可证所涉动火作业和高处作业的3名人员,虽都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但均无法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福建省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经厦门市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单位认定,三人所持证书均系伪造。上述三人为该加油站日常维修服务外包施工单位广州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对该公司使用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处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3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作出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本案相关信息函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操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顾,漠视法律,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伪造、变造、买卖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导致不具备基本安全技能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或管理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为切实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自2021年9月起,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核验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确保依法持证率达到100%。如何辨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伪?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或“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查询。为方便广大从业人员,应急管理部于2021年8月出台了新举措,实现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跨省通办”:

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可以向任意从业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考核申请,进行取证、复审和换证。

特种作业人员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或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免费查询附近的考试机构、考试点及培训机构。

所有自2019年印发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新取证(含经复审换发新证)人员,可由“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下载电子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随时随地免费领取,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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