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刘吉林)日前,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工作启动会,与11家企业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工作开展首轮集体磋商。
会上,福建漳浦生态环境局通报了11家企业案件违法事实,并阐明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概念、办理流程和法律依据,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要求。经过初步沟通、交流,这11家企业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了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性,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将对环境损害进行赔付,用于生态环境修复。鉴于11家企业对损害责任认定无争议,且案件损害事实简单、损害较小,下一步,漳浦生态环境局将与企业共同委托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认定评估,并参考专家意见,对赔偿具体工作开展磋商,签订磋商协议。 此次索赔工作启动会的召开,是漳浦县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充分体现。下一步,漳浦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推动损害赔偿落到实处,依法依规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开展。
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