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 (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赖登宇 章瑜)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福州市台江区某餐饮店恶意注册了厦门绿进食品有限公司的“松板”同款商标文字,存在易误导公众并使商标持有企业利益受损情况。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准确指导,帮助企业维权成功。
据悉,2009年03月21日,厦门绿进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了第5174100号“松板”商标,核定使用于第29类“肉; 腌肉;猪肉食品”等商品上,经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在行业内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正因如此,引起了他人的眼红。2020年04月10日,台江区某餐饮店悄然申请了相同商标文字“松板”(第45328624号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0类,并于2020年09月20日通过初步审定刊登在第1712期 《商标公告》上。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知识产权维权站监测发现后,马上指导绿进公司搜集相关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收集商标的宣传证据及商标实际运营中产生的经济数据,证明“松板”商标在市场上具有广泛的知名度,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跨类别保护。同时,指导绿进公司规范使用“松板”商标,如在产品包装上更加凸显该商标,在官网宣传语做了调整和修改,以增加商标的显著性。经过不懈努力,2022年1月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45328264号“松板”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2021]商标异字第0000164053号),认定厦门绿进食品有限公司“松板”商标为驰名商标,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决定对台江区某餐饮店第45328264号“松板”商标不予注册。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15万件。企业恶意注册商标,无非是为了傍名牌,蹭热度。但是,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也不利于企业开拓市场,打造自身品牌价值。对此,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遏制和处罚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以更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