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从严查处医疗重复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运城河津市人民医院召开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整治重点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重复检查检验行为
1.重复检查检验行为。短期内或不同科室多次开展无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予互认,且未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强制要求患者重复检查等行为。
2.过度检查检验行为。无指征为住院患者开具检查检验、无指征同时开展临床意义基本相同的检测检查检验、无指征普遍开展特殊诊疗,开具套餐式、打包式等组套检查检验等行为。
3.违反知情同意的检查检验行为。未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特殊检查、未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应告知但未告知检查目的和必要性、未取得患者知情同意采样进行科研指标检测等行为。
4.不合理院外送检行为。与医疗诊治需求不符的外送检测、医疗机构外送检测项目目录不清、未履行外送临床检测流程和审批要求等行为。
5.可能诱导过度检查检验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医疗机构和科室“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
(二)整治违规收费行为
1.医嘱与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不相符行为。医嘱与检查检验项目收费不相符,病历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单和费用“三清单”不相符行为。
2.收费价格不公开、不透明行为。未严格执行医保价格政策或未公示收费标准、侵害患者知情权开具检查检验项目并收费等行为。
3.违规收费行为。检查检验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挂靠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
4.“组套式”收费行为。检查检验项目组套捆绑收费、不提供组套收费清单明细等行为。
5.异常高额收费行为。以异常住院费用病历为切入点,重点整治短期内反复重复检查或住院、无依据使用或超常量使用高价药品、高值耗材等行为。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359-5150269(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hjsrmyyhfb 163.com
现场投诉:河津市人民医院行政服务楼一楼行风办(C1012室)
四、其他事项
1.本举报渠道专项受理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线索。
2.举报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客观真实,严禁编造不实信息或煽动他人举报。
3.举报时需具体列明被举报科室名称、问题发生时段及可疑情况(若涉及重复检查或收费异常,请妥善保存医疗票据、检查报告、病历等相关凭证,并在举报时一并提交)。
4.请如实填写举报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5.该院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