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陈萍丽)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辖区摩托车、电动车经营主体时,在位于石塘村南片一摩托车经营店内,发现经营场所内摆放有多辆电动自行车,逐一排查发现6辆形态与产品说明书图示不符、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其中4辆还存在车身所贴品牌标识与说明书所示品牌不相符的情况,车身贴有“神州行”品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说明书上标注的商标却是“美扬”。
经执法人员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其申请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零售、摩托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修理与维护,并未包括电动自行车销售一项,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尽快办理变更手续。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销售贴标电动自行车,涉嫌构成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有些电动自行车品牌比较小众,消费者知晓率不高,经营者为了提高销售量,打着名牌电动车的招牌销售,在车身贴上名牌标签,但实际是另外一个牌子,消费者在选购时要仔细辨别,查看相关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如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12315反映。编辑:丹丹